苏打水水水水

不遭人妒是庸才。

【弘蒲|论坛体】暗恋的人要结婚了怎么办

是he,是he,是he


summary:遇到他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博弈。

  

  如题:很深爱的人一朝结婚,该怎么面对?

  

  匿名用户:

  

  谢邀,人在飞往英国的飞机上,准备参加暗恋很久的学长婚礼,现在大数据都这么可怕了吗?想什么来什么?

  

  或许我应该给自己叠叠甲,比如伪装成长安金吾卫中郎将来六扇门体验生活偶遇貌美学长这样,但我轰鸣的神经已经不能支持我再死几个脑细胞了。那就允许我,再见证他的婚礼前,最后一次好好讲讲我们的故事。

  

  从什么地方开始讲起呢...有了,今天伦敦的街头在下雨,和我第一次遇到他一样。


      遇到他那年我18,他19。我提着捆得整整齐齐的编织袋,装着一床棉被和两件洗到发白的衣服,那天天气说不上好,雨水要落不落的,提行李的学长都略过我去拿别人发亮的行李箱,我拽着仅有的两个麻袋,被重量勒得呲牙咧嘴。

  

  我家条件完全算不上好,在自卑的沉默和哗众取宠的喧嚣里,我走了另一条路——假装活泼开朗为了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我向来装得很好,没有人能看出来,我也从不轻易示弱。只是那天,我在梦寐以求的陌生高校里,被满校干净协调的气氛震慑,整个视野里都是些漂亮的东西。我穿着件过时的夹克,像优雅曲章里一个滑稽的音符。

  

  我说不出一句“帮帮我”,只顾着埋头拽行李,挤压的委屈哽塞在喉头的时候,其实也没想流泪,只是觉得大学是这样开始,有点遗憾。我托着行李使劲儿甩到后背,再落下的时候却轻飘飘的,仿佛有钩子从空中拽住了那摊重负。

  

  那是我见他的第一眼,他和我一样呲牙咧嘴的表情,正把我的行李往他的肩膀上扛,那双细长手指的关节都在用力里泛红。我赶紧跟着他一起把行李放上了电梯,没了编织袋的阻碍,我正式看到了那张堪称惊为天人的脸。

  

  他眨巴了两下眼睛,犹豫着该挑起什么话题,那时我本该及时接上话的,可我看着他的脸和透亮的眼睛像个哑巴。

  

  你有碰到过很漂亮的事物吗,比如公园里的小鹿,人在面对过分美的事物第一反应不是亲昵,而是一种大脑发白的震撼。我当时以为我的沉默是因为他过分好看。只是兜兜转转,后来的我才明白,或许那种看到他第一眼就心脏骤停,与他优越的外表和及时的帮助都没有关系。

  

  那只是一个小小的预告,告诉我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而我从此遇到了人生最大的一场豪赌。

  

   因为行李的窘迫本该成为我开学第一天灰暗的基调,可遇到他是我一生溢彩的开始。

  

  #

  

     那天结束后我找他要了微信,问了两句新生惯有的问题又缠着嘘寒问暖了两天,他是真的不怎么好说话,问他吃了没有也只会回一句“没有”或者“有什么事儿吗”,初见的一眼惊鸿终于也在细碎忙碌的日常里失去了联系。

  

  好在同寝的舍友人都不错,我下铺的唐九洲甚至还在听了我的童年故事后狠狠地哭了一鼻子。我自己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大约是在苦难里过得太久,颇有些熟视无睹的开朗。

  

  愁容满面是活不下去的,我深知这个道理。

  

  我差点就要忘了他,如果不是那天傍晚被同寝的石凯叫去参加社团活动,电竞社社长着双看垃圾桶都温柔的眼睛,捏着笔记本拘谨却从容地安排比赛事宜,埋藏在心底停转的念头再次活络起来,他坐在讲台前演示操作,白皙细长的手指在黑色键盘上纷飞,和初见那天一模一样好看的手指关节。

  

  这次我不打算放过他了。会议一结束就把他堵在了教室里,凭着死皮赖脸的精神和胡搅蛮缠的诡辩,成功在社团招新过去整整一个月后破格加入了他所在的电竞社,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才把时时闯入梦境的他与那个只闻其名的校园风云人物联系在一起。

  

  街舞社电竞社社长,校学生会主席,每次上台都能激起一片尖叫的校草,短短一个月来如雷贯耳的名字竟是一直躺在我列表顶部的eazin,蒲熠星,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我隔着黑压压的人群望他,就像扑火的流蛾般,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不能靠近的人。

  

  我学习不错,但也只有学习不错。出生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却成了数十年没有大学生的家乡里第一只金凤凰,我知道我的录取通知书含金量有多高,从看到大理石的校门和清俊耀眼的他开始。

  

  这名字起得多贴切啊,熠星,他就是熠熠闪光的星星。我又不死心地点上组队邀请,这次投井的石子终于泛起了水波,我看着他一身帅气披风的建模,激动地快要流下眼泪。

  

  #

  

  认识蒲熠星后,我的社交圈也跟着大了不少,我惊叹于他这样一个内敛的人有如此庞大的好友量,可看着他本人的优秀程度倒也想通了不少。就连我下铺的唐九洲知道我认识他,都乐地转圈,非要跟我一起去电竞社混个好友位。蒲熠星没有拒绝他的理由,更何况唐九洲其人比我更像蒲熠星身边的黏黏糖。

  

  唐九洲对蒲熠星的崇拜从来都是不加掩饰的,每逢见面必给蒲熠星带点小零食和奶茶。他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小孩,想要什么都明目张胆地伸手,仿佛这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敢伸手去要一要,要不到了也不恼,反正他多得是被偏爱的底气。

  

  这样的人怎么能叫人不宠爱,蒲熠星也是一样,被他缠着问一麻袋问题也不烦。看着唐九洲得偿所愿的兴奋,我从心底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酸涩,这种情感强烈到连续一周我看着唐九洲就气不打一处来。

  

  对偶像的独占欲罢了,我这么安慰自己。就像喜欢了冷门的音乐,即希望他火,又为他烂大街而感到痛惜。直觉告诉我不能这么类比,可我也没法想出更好的解释。后来连石凯都加入了蒲吹的阵营里,我混在里面,成了不远不近,不多不少的一个,既没有唐九洲那么直白,也没有石凯如此僭越。

  

  我本该是他人生里,一个短暂相遇又不温不火遗忘的过去,可偏偏命运弄人,又把我彻底推向他的身边。

  

  

                                                                                      10:33

  

  

  评论:

苏打水水水水:?

苏打水水水水:20分钟了,人呢?

一颗笨蛋果子:?后续

吃完泡菜就裂开:急死了,后续呢?

  

  

  匿名用户:

  

  抱歉,刚刚他给我打电话问我人到哪儿了。我正坐着出租车赶往他婚礼的教堂,这会儿已经看到教堂的尖尖角了,似乎还有五光十色的玻璃。

  

  说到哪儿了来着,哦对了,我前面应该有说我家里条件不好,也被不少人嫌弃过。但我本人看起来完全不是自卑敏感挂的,有很多人说我活泼,说我善于言辞,但我清楚那更多是看破现实后破罐子破摔的底气。我到现在都不愿回想的醉鬼父亲和饱受欺凌的母亲,政策对我的扶持其实很多,刚开学就给我这种贫困户送了电脑手机等学习用具,我平时也会勤工助学,但钱永远都不够。

  

    因为我不得不把勤工助学的钱攒着为母亲换两次平安,可她还是因为多年的操劳和病痛去世了。我接到消息的时候,北京的初雪刚刚落下来,我穿着万年不变的黑色卫衣冻得脸色通红,泪水黏糊糊粘在脸上。

  

  老人常说心寒尤胜天寒,我这下才算是懂了。这些日子来,身边人对我衣着单薄的嘲笑,我尚可以用一句“年轻,抗冻”揶揄过去,那年初雪落得并不温柔,夹杂着冰碴子的雪点打在脸上生疼,我攥着手机从食堂走回寝室,碰巧看到他从实验楼出来,一身过膝的黑羽绒服衬着他越发好看,他的臂弯里还夹着件雪白的实验服。

  

  大约是我的脸色实在是太难看了,他停在我面前,皱起眉毛,担忧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摇了摇头,头也不回得扎进寝室。我很少生病,可那天却破天荒高烧到了39度,在意识朦胧里我看到母亲的面容,我想这世界上,终于再也没有一个真正在意我的人了,一个也没有了。

  

  我烧了整整两天,再睁眼的时候是在医院,导员安慰我说医药费学校会报销,我麻木地攥着被单听他说话,导员最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别太难过了,有人托我给你带个东西。

  

  一个算不上包装精美,却整整齐齐包裹好的盒子,里面放着那件熟悉的黑色羽绒服和几袋水果。我在医院里颤抖着手指跟他打过去视频电话,他秒接,好像正赶着上课,背景都是晃动的人群。

  

  我不知道说些什么,脑子里只有他平时从来不接视频电话几个字,最后还是他先开口打破了沉默,说衣服买大了,穿不了又懒得退,还说水果什么就是顺手买的,让我好好照顾自己。是他一贯温柔又清冽的声线。

  

  只有我知道那身衣服在他身上能有多挺括,多好看,根本没有买大了。他怕冷,在近乎零下10度的天气里只穿了件羊羔绒的棉衣,鼻头在雪色里冻得通红,“我明天就买个新的,这个你就拿走吧,就当帮我解决它了。”


    我第一次因为他哭,哭出了满脸鼻涕泡里。他嘴上不停地嫌弃着,却也没挂我的视频电话,医院的一盒抽纸很快就被我用完了,泪水把他的脸糊的看不清楚,我还使劲儿拿纸巾去擦——我不想看不清他的脸。


   那是我第一次为他流泪,却不是最后一次。


   他聪明,好看,家世好还上进,喜欢他的人一抓一大把,只是他似乎从来也没想过谈恋爱。出院以后,我顺理成章成了他的好朋友,又通过刷存在度混成他最好的朋友,我两一起通宵去网吧打游戏,筹备元旦节目,一起吃烧烤摊一起逛夜市,经管院的他非要带着八杆子打不着金融的我发期刊,把撒导师气得鼻子都歪了。等我手头宽裕一点的时候,我甚至还给他送了套不错的键盘。

  

  这些是他知道的事情,还有些他不知道的事情。

  

  送他的键盘是我费尽心思选的,亲手在内侧刻了Lars 's  eazin;后来撒导师单独联系过我,我宁可连着一个月补习CAD也不肯退出他的项目;那天夜市的人流其实没有多到容易走散,但我还是借机抓住了他的手腕;我在练舞室假装玩手机等他的时候,其实拍了无数条视频,只有躺在床上才敢打开.....还有那天,明明爱睡觉得像猫咪,他还非要在网吧通宵打游戏的那天,我在他印着键盘方格红痕的脸侧,偷偷烙印下一个吻。

  

  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每次靠近时那一百多的心跳是为了谁。我两认识的第三年,我靠着路边的电线杆和他的肩膀 ,发尖蹭在他柔软的脖颈上,惹出些暧昧的痒,我两的共同好友又开了一箱啤酒,等空着的酒瓶指向他的时候,周遭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尖叫,他无奈地笑了笑,“真心话。”

  

  “真心话是——”

  

  “蒲草有没有喜欢的人?”

  

  或许是我的错觉,也或许不是,刚刚还热火朝天的空气在一瞬间里凝结了,所有人都屏气凝神等待一个答案,包括我在内,我埋头在他肩膀上想,算我求求上天,让他说没有。

  

  我这一生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唯有那么几个瞬间,我期翼于不存在的信仰解决难以开口的问题。显然我不算虔诚,星神没有降下祝福。他的喉结在空气里上下滚动,逆着光好看的像一副画。

  

  “有。”

  

  我也不记得那天到底喝了多少,反正我酒量不好,喝一瓶和喝一箱都能让我醉倒,只是又一次印证了“举杯消愁愁更愁”这句诗,我抱着他的脖颈一眼不发,直到他第五遍问我怎么了才抬起头,借着路灯用眼神细细描摹他的眉眼。

  

  他还是那么好看,和我初见他一模一样。他的嘴唇看起来有着果冻一样胶质的口感,使人忍不住幻想如果咬下去,是不是也能整个化开在唇齿间缠绵,我感到口干舌燥。

  

  

  或许是酒气刚好,又恰巧喝了不少,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连我自己都知道那种眼神有多直白,“我喜欢你。”


     “咦,这么恶心呢,”他沉默了片刻,轻轻笑了声,晃悠着开口,“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我们的喜欢不是一种喜欢。第二天早上我头痛欲裂,拒绝了他出去走走的邀请后对着天花板的墙灰发呆,这天花板白得真像他,他也有那种在任何光线下都白得反光,白得透明的天赋属性,我抓住他的胳膊时总在想,要怎么一口吞下糯米糍一样的人。

  

  再过两天见到他时候,他已然恢复了初见疏离的样子,我们都闭口不提那天发生的事情,过了很久才被他以一句轻飘飘的“我和阿黄就是好兄弟”一笔带过,于是我更为确信,我们的喜欢不是一种喜欢,他永远不会有我这种,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咬住他嘴唇的冲动。


  但偶尔的偶尔,我也总在能在某一个他抓住我抽烟或者翘课时气急败坏的眼神里想,有没有可能,他就是喜欢我,和我喜欢他一样。

  

  11:07

  

  

  端了一盘养胃:够了,我说够了。三分钟之内我要看到你们亲嘴

  

  一颗穗穗:...有没有可能,我是说,真兄弟发生这种事根本不可能第二天还约你早上出来走走,这不就是想跟你摊开说,但被楼主直男癌发作吓跑。

  

  Ecceddej:附议,张飞从来不会管关羽翘课。

  

  

  

  #

     喔,还有一次我怀疑他喜欢我,是我元旦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登上舞台,在令人头晕目眩的镁光灯里紧张到手都在颤抖,可我听到他在台下喊“黄子弘凡加油”,喊得比谁都疯,喊得我后半场脑子里全都是他的声音。

  

  紧张到反胃的情绪莫名其妙被安抚,他对我而言就是如此重要,在我最直接的生理反应里又一次复习了我对他难以割舍的,骨髓深处的爱意。演出结束了,他还抱着一大串向日葵冲到舞台上发疯装小迷弟,我隔着那些弯弯绕绕的枝条,看到他那双流光溢彩的桃花眼,看垃圾桶都深情的那双眼睛。

  

  我的呼吸仿佛在那一刻停滞了,直到被大家簇拥着到了后场才如梦初醒,他缩在角落里装鹌鹑,企图用卫衣兜帽把自己淹没。

  

  可我怎么会看不到他呢?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能在一群人里一眼找到他。我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脸从帽子里扒出来,强迫他抬头看我,那个时候,他整个脸都是红红的,红得叫我心软成碎片。

  

  “为什么不看我?”我有点生气,刚刚唐九洲演出的时候,他分明也有在看他。

  

  他像是不习惯这样,带点霸道和不讲理的我,或许是舞台上积攒的肾上腺素过多,我破天荒任性起来,蛮横地捏住他还带点肉的脸颊。


   “我不好看吗?”


   “…好看,”他别过头,似乎想再说些什么,嘴唇开开合合,又忍住了。后知后觉的惶恐这才泛滥到心头,我在心虚里手忙脚乱地放开他,又急着逃避般一头扎进庆祝的人海里,几个兄弟叫着开酒,石凯搭着我的肩膀说出去吃蒲哥喜欢的那家烧烤时,我才有胆子再回头看他。

  

  他缩在角落,有点难过的样子。


     那一瞬间我特别想去抱抱他,告诉他,其实我根本不在意别人,只有你的肯定对我来说才是唯一重要的,可我终究忍忍住了自己,就像他似乎也在某一瞬间,忍住了一些话。

  

    我想,我是问心有愧的。


     日子就在他进一步我退一步,我进一步他退一步里流淌,有一次他睡得模模糊糊被我叫起,眨巴着眼睛像迷糊的小猫,“我梦到你了”,他小声说了句。可还没等我的缓过神,他就又睡了过去,徒留我在原地心脏激增到几乎停摆。

  

  还有一次,我们去玩密室,有part是需要两个人抱在一起过的,我看着他四处乱瞟的眼神抢先把人抱在怀里,等他的手抚上我后背了才感到该死的紧张。肋骨里束缚的那颗小东西几乎要撞破牢笼朝他飞奔而去,结束的时候我几乎魂飞魄散,没有一秒迟疑地松开抱着他的手臂。我看到他的脸色晦暗了片刻,又被闪烁的灯光掩盖过去。

  

  有一秒我觉得我抓到他了,可下一秒我又觉得没有。我没胆子拿友谊做赌注,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在高朋满座里把隐晦的爱意说到极致,我只能反复咀嚼我藏在伟大友谊背后无望的爱情。少年炽热并满是棱角的爱意不懂分寸且无休止,但我仍然把自己捆死在说出口的前一刻。

  

  直到他家人给他安排了出国,我才意识到我终究没办法以“朋友”的身份,陪他一辈子。

  

  其实我本来坚信着,就算距离再远,我也是他最好的朋友。毕竟试问谁能和我一样,几乎一日不差的陪了他三年,就连逢年过节也厚着脸皮住他家里。我送他到机场,隔着落地窗看到无数个起起伏伏的飞机才意识到,三年,其实也不过是漫长人生里的几十分之一而已。

  

  这一别,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不能在早上陪他上课,不能在晚上陪他失眠,不能参与他的一日三餐一周七天,我的好兄弟嘲笑我的忧虑,他说,数年的感情,就算是快石头也捂热了,我有什么好怕的。


   可我是怕啊,怕距离,怕感情,怕我好不容易捂热的石头冷下来,怕他找到更值得他去悉心关爱的。其实他一直不知道,在他送我羽绒服后三天,我穿着它去母亲坟头上香,在青烟袅袅里,我把黄纸燃烧殆尽,拢着烟灰别溅到衣服上时,我告诉母亲别太担心,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会在意我的,比如这件羽绒服的主人。


   那时候我早就不期望还能跟他有什么不一样的关系了,没坐过一次飞机的我看着他拿了登机牌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人影都消失在舱口了,我还像个傻子一样挥舞着手里的小黄狗玩具,另一只小猫的正挂在他背包上,随着他一起去了大洋彼岸,那个我只在书本里涉及的国家。我想用玩具给他留下一点自己的印记,幼稚又可笑。


   等坐上回学校的出租车,我才意识到自己流了满脸的泪。

  

  

        11.28

  

  不可摘星辰:呜呜呜看哭辽....小猫和小狗的爱情。

  我是小果子:啊啊啊啊你两不长嘴吗!跟我念——我爱你。

  看破真相的小富贵:救命,后续呢?你两现在是啥情况啊?

  苏打水水水水:楼主好像刚开始说去参加学长婚礼来着...糟了,不会是be吧?

  

  

  

  

  #

  

  啊,他刚刚发消息催我了,那我说快一点吧,省略点细节。


    他到国外以后,我还是每天一字不差的给他讲故事,我把手机,电脑和腕表都设置成他那个时区的。我甚至把每天见到的事情会专门写个备忘录,一件一件勾着给他讲,我说今天石凯又被导师批评了,他说嗯,哈哈哈哈。

  

  你们可能会觉得我没话找话,但现实确实是这样。他习惯性听得更多而说得很少,我为了能跟他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只能一次又一次重复那些无聊的八卦,直到有一天他开玩笑说,你每天给我分享这么多东西不累吗,我也很希望你能除了我,有自己的生活。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的存在对他而言变成了累赘,我张着嘴巴,喉咙里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像被棉花阻塞了。电话那头传来另一个男生的声音,喊他一起去吃午饭。

  

  我认识那个人,只是我从那一刻才回想起跟蒲熠星的聊天里,周峻纬三个字是怎么慢慢频率越来越高的,就连我在跟他打视频的时候那个人也要凑过来,迫使我不得不注意到他眼里和我一样的充斥着温柔的深情。

  

  于是我知道了,我的小猫有了一个比我更好的选择,一个英俊,聪明,家世好的选择。就算他不做出这个选择,我的自卑也不允许我留在他身边了。


   那个时候的我刚刚丢了手机,读了本校的研究生,得经常去小卖部的公共电话跟他聊天。我开始刻意减少跟他的交流,我不再一天24个电话的拨过去,甚至有几次挂了他的电话,事后也没再跟他解释,这么持续了几周,跟他的联系终于变得稀少。甚至连小卖部的大爷都好奇地问我怎么了,最近没有跟女朋友再打电话吗?


   那一刻我感到丢盔弃甲。

  

  日子又这么过了两年,这期间我不断认识新的朋友,可再也没有一个人给我和他一样刻骨铭心的痛楚,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他不仅仅是友谊以上,更是一生一次的心动。我始终没有跟他断开联系,只是再也没了他最初出国时那份灼热到害怕的热情,我怕他再说我没有自己的生活,而他和周峻纬始终没有走在一起,这其实是我打心眼儿希望看到的画面。

  

  他又给我打电话了,他又开始忙着实验了,他又吐槽起难吃的白人饭了,我端着夜宵躲在被窝里,等他彻底挂了电话才在锁屏的照片上印一个吻,他比在国内帅得更突出,我却私心,怀念他脸颊还有点肉的时光。

  

  

  又到一年初雪的时候,他给我打电话,说要回国了。那几天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几天,我没日没夜地期待着那一天。他还说给我邮寄了东西,我捧着一大箱快递恨不得叫每个人都知道是他送的,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要回什么礼,等他回国以后跟他去哪里吃饭。

  

  我在心里埋怨自己花钱大手大脚,没攒下些积蓄给他换些好的礼物,我抱着礼物盒在原地转圈,寝室里刚好没一个人,我拿剪刀的手抖得像得了帕金森,几乎拿划不破海关一层一层严密的胶布。


   盒子里有一大包礼物和一封信,我心急如焚又小心翼翼地拆开他,赫然入眼是他清隽的笔迹。


“阿黄亲启,

  

我从国外给你挑了好多礼物,都是我一个一个亲自去找的,对了,下个月我要在国外结婚.....”


  结婚,什么结婚。我想自己一定是太累了,才看到奇怪的话。我去给自己泡了杯咖啡,几滴水洒在咖啡杯外面。再打开,信上一定写着“如你所料,是我同学汤姆森,我受邀参加他的婚礼。”

  

  “好了,这次不会再看错了。”我又打开信件,这次连我自己都注意到了手的颤抖。

  

  “结婚.....我这次回来,就只为了看你一次,毕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的祝福对我来说至关重要....”

  

  

  结婚,我浑身都颤抖起来,他要结婚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看完的,只记得后来的文字变得模糊,就像很多年前初雪的时候,他送我的第一件羽绒服那头,我拼命擦干眼泪,却依然有无穷无尽的水从眼眶冒出来。


    别哭了,我骂自己,再哭,看不清他的礼物了。


 我颤抖着拆开包装,是一套很漂亮很漂亮的黑西装,还有一大束玫瑰,这算什么,伴郎服?还是他婚服误发给我了吧,我提起那件做工考究的西装,都能想到他穿上他的样子,得有多叫人惊心动魄。


    鬼使神差的,我没再发消息确认西服的来源,而是把他套在了自己身上,黑色的西装服帖地裹住我的腰肢,比他那件略小的羽绒服合身的多。鼓胀的口袋顶住小腹,我这才发现西装口袋里有些什么东西,掏出来一个小小的盒子和一张两天后飞往英国的机票。

  

  盒子打开是一枚很漂亮的戒指和一封信,我满腹狐疑地展开,还是他的字迹。


      “原谅我的自作主张,但我想,要等你这个胆小鬼表白,可能还得再过五年。”

  

  “教堂已经约好了,戒指和机票都在这里了,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要不要来找我?

  

  PS:我穿这套衣服很帅,看不到的人没福了。”

  

  

                                                                                     11:50

  

  

  #

  糖醋折耳根:?所以结果呢

     小小小果子:啊啊啊啊啊啊结婚,立马结婚  

  苏打水豆汁儿:我靠,999

  

  

  #

  匿名回答:

  

  

  我刚看到他了,他骂我为什么来这么迟,差一点害他还要重新跟教堂预约,他活像只炸毛的小猫,但其实也只是为了掩盖他怕我不来的担心吧?他真的是只小笨猫,我怎么会不来,我终其一生最大的博弈,就是赌赢了他爱我这件事。从他的额到他的足,我将行走,行走,终我一生的行迹。

  

  差点忘了说了,很深爱的人一朝结婚,该怎么面对?

  

  其实很简单,你和他结婚就好了。

  

  我们的婚礼还有三分钟开场,周峻纬这个b好像还在拉着他说些什么,等我过去岔开一下。

  

  哦对了,还有一句,送给我即将成为我老婆的学长:我以为你的婚礼是给我的诀别书,但你的婚礼原来是我漫长暗恋落下一个最完满的句号。

  

  嗯,就这么多了。

  

  又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我好紧张,老婆好帅呜呜呜呜呜。

  

                                                                                                     11:57

  

  

 

  eazin:....别发了,你给我快点滚进去。

  我叫小果子:99

  苏打水儿:99

  Ecceddej:99

  千千千里:999999999999

  糖醋折耳根真帅:9999999999

  降阴:99999999

     端了一盘盘盘:9999999999999

  吃完泡菜就裂开:9999999999999999

  

  (已折叠相同楼层999条)

  






文章合集 👈🏻指路

彩蛋是阿蒲视角,本来想写那么3000字小彩蛋,不小心滚多了(快比正文多了,大家将就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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